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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大举措,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

发布时间:2022-03-16作者:admin

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,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公正、竞争有序,防范和惩治供应商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,促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,2021年12月31日,河南省财政厅印发《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》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。

为防范和惩治供应商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,《通知》明确了六大举措:

01

加强采购文件编制环节防范


《通知》明确,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、视同串通投标情形外,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,可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标段(包)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其投标(响应)文件无效:


(一)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(响应)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、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;

(二)不同供应商的投标(响应)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、打印加密或者上传;

(三)不同供应商的投标(响应)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、复印;

(四)不同供应商的投标(响应)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,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;

(五)不同供应商的投标(响应)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;

(六)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、委托代理人、项目经理、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;

(七)不同供应商投标(响应)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;

(八)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。

02

加强大数据分析预警


  • 要健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、信息共享机制,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全流程电子化。
  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完善政府采购交易环节的电子化运行机制,建立大数据分析预警机制,通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频次、中标(成交)几率、报价情况、履约情况等,对供应商诚信进行综合分析,对于相对固定群体多次同时投标、轮流中标、屡投不中、多次弃标等异常现象及时预警,重点跟踪。
  • 要加强对电子投标(响应)文件对比分析,提高投标(响应)文件雷同、异常一致、规律性报价等识别能力,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围标串标的预警与防范,为项目评审和监督检查提供数据支撑。

03

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


  • 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要及时、完整、全面、准确发布政府采购信息,促进政府采购有效、公平竞争,切实将政府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之下。
    逐步扩大政府采购中标(成交)信息公告范围,除法定的中标(成交)供应商及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外,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未中标(成交)供应商名单和地址、评审结果排序等信息一并公开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

04

加强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


  • 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、评审委员会、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依法相互监督和制约,并自觉接受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督。发现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,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。
   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,及时查处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,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对于影响恶劣、情节严重、造成严重损失的串通投标行为,或者财政部门因调查手段不足而无法处理处罚的串通投标行为,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。

05

强化联合惩戒



  • 推动与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串通投标处理处罚信息共享和互认,工程领域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处理处罚结果,在我省政府采购活动中可以直接采信,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要在招标采购文件中载明。
    人民法院对涉及政府采购案件裁判文书中认定有串通投标的,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,财政部门可依据法院判决追加行政处罚。
  • 财政部门要及时公开供应商串通投标处理处罚信息,依法纳入供应商信用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,并将其信用信息纳入“信用河南”信用信息共享平台。

06

加强供应商普法宣传


  •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“谁执法、谁普法”的要求,做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,积极开展政策培训、宣讲、解读等活动,使政府采购政策特别是惠企助企政策直达供应商。
    发挥短信、微信、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的传播覆盖力,向供应商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,让供应商深入了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和义务,提高政府采购供应商法律意识和公平竞争意识。
  • 加强供应商围标、串标、陪标等违法违规案例警示宣传,让供应商知晓串通投标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,促进供应商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。
从上述举措中,我们可以看出,《通知》中强调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识别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,电子化政府采购模式下,有助于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。
不过,在一、加强采购文件编制环节防范举措中,第(二)项和第(三)项规定还缺乏一定严谨性。在现实中,不同投标人在同一个打印社的同一台设备打印标书、复印标书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,甚至用同一台电脑上传标书也是有可能的。这种情况下,就不应该认定投标人的投标(响应)文件为无效。否则的话,投标人岂不是很冤枉!
提醒广大投标人注意:到打印社打印、复印或者上传标书时,一定要问一问打印社,确保其他投标人没在同一个项目上使用和你相同的设备复印、打印或者上传标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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